关于部分省管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省管社会组织党组织:

近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也下发通知作出具体安排,其中参加单位包括社会组织。各有关省管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为指导各有关省管社会组织党组织更好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要求

(一)参加范围。中共山东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中共山东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孵化基地党委)批复设立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实现脱钩并完成党建工作移交的协会商会党组织。

(二)时间安排。从2019年9月开始,到11月底基本结束。

(三)基本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要求、省委工作安排,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抓思想认识到位、抓检视问题到位、抓整改落实到位、抓组织领导到位,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任务。要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主题教育成功经验,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要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解决违背初心和使命的各种问题,既着力解决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思想根子问题,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要把主题教育与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历史、不忘初心,始终保持奋斗精神和革命精神,激发广大社会组织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实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和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中贡献力量,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二、准确把握着力点

(一)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政治属性是党组织的根本属性,政治功能是党组织的基本功能。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要着力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下大气力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党支部要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党员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所有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步调一致开展工作,形成党的组织体系整体合力。

(二)完善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都要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委、总支、支部,并按期进行换届。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根据组织结构、党员人数变化,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该升格为党委、党总支的要及时升格。与其他社会组织或发起单位等建立联合党支部的,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社会组织变更、撤并和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优配强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支部委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缺额,影响党支部工作正常开展时,应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要负起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的职责。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要不断拓展发挥作用的途径,围绕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贴近职工群众需求、突出社会组织特点开展党组织活动,紧扣党员实际创新教育管理服务,贯彻从严要求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三)引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将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健全党对社会组织实施领导的制度规定,确保社会组织始终在党的领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明确重点任务,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要下大力气把党员组织起来、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把职工群众凝聚起来,以党建为引领,助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

三、抓好贯彻落实

除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参照实施的领导班子之外的党员参加主题教育,要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进行。要强化效果导向,发扬务实作风,采取简便管用的措施,做实基层党支部学习教育和检视整改,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领悟初心使命,增强党的意识,着力解决问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一)抓好学习研讨。

聚焦主题主线。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以理论滋养初心、以理论引领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要引导党员自觉自动学、联系实际学,以个人自学为主,用心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领悟初心使命,增强党的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各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每月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交流学习体会,相互启发提高。第二批主题教育期间,党组织书记要讲1次专题党课,或向所在支部党员深谈1次学习体会。

创新方式方法。在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已有的党员教育管理载体平台的基础上,结合社会组织实际,采取生动鲜活、喜闻乐见的方式,用好案例教育、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增强主题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官网开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栏,及时登载有关政策文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及成果。充分发挥党性教育基地、党建示范点等作用,采取现场教学、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赴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实际,组织党员讲述入党故事等活动,开展基层党组织特色活动。

(二)开展调查研究。

为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社会组织工作重要论述,围绕省委“八大战略布局”,结合各社会组织涉及行业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调研成果。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可通过相关渠道向省委、省政府、省有关部门或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报送。

(三)认真检视整改。

认真对照检查。基层党组织要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照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管理教育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对照社会组织“四个服务”即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对照先进典型特别是5A级省管社会组织,从组织设置、制度执行、组织生活、任务落实、作用发挥等方面查找问题短板。党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党规党纪,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查找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规守法、作用发挥、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逐条列出问题清单。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切实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

抓好专项整治。按照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管理教育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把专项整治贯通于主题教育全过程,持续推进,务求实效。

召开组织生活会。主题教育结束前,基层党组织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搭建实践载体。

发挥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专业特长,积极开展专业化志愿服务,组织党员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为身边群众或会员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发挥社会组织人才、信息等资源丰富的优势,主动与所在社区和其他领域党组织结对共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行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做法,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一)坚持党委领导和基层党组织实施相结合。主题教育在省民政厅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主题教育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为本单位主题教育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学、带头改、带头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二)坚持分类指导和上下联动相结合。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和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党委分别负责所辖基层党组织的主题教育。党组织关系未转移至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且已经参加第一批主题教育的党员和党组织关系未转移且同时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第二批主题教育的党员,可根据实际安排双重学习;党组织关系未转移且不在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第二批主题教育的流动党员,要从严从实全程参加社会组织的主题教育。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和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党委统一部署动员,统一进行辅导报告,统一组织开展党性教育活动,统一由综合党委上一次党课,统一编印发放学习材料。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党委原则上不再重复开展上述五项工作,但对主题教育期间征求到的问题涉及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要及时梳理上报,上下联动,合力解决。

(三)坚持督导检查和宣传引导相结合。主题教育领导小组通过督导检查、随机抽查、调研访谈、参加有关会议活动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适时掌握和评估效果,推动主题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开展主题教育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对消极对待、敷衍应付的严肃批评,对走形变样、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总结报送主题教育的经验做法,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运用省社会组织管理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开辟社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专栏,对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进行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氛围,汇聚主题教育正能量。

 

附件:部分省管社会组织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中共山东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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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部分省管社会组织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

  • 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组  长:张孟强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姬升峰  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副书记,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一级调研员

           王士力  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江  峰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孙  萍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杜德华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苏安星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士力同志兼任。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研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重要事项,作出部署安排;指导调度和了解掌握主题教育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统筹主题教育工作督导检查。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起草通知、汇报材料、工作总结等;做好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及时了解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负责宣传报道和网站专栏维护工作,总结宣传先进典型经验;了解掌握各基层党组织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对各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调度、汇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遇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完成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省管社会组织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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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1-08-31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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